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第八號)、《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jiān)督管理辦法》(浙環(huán)發(fā)[2021]21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現將《臺州市路橋區(qū)峰江街道玉露洋村村莊規(guī)劃白劍線以北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主要內容予以公示,具體公示內容如下:
一、地塊基本信息
臺州市路橋區(qū)峰江街道玉露洋村村莊規(guī)劃白劍線以北地塊位于臺州市路橋區(qū)峰江街道玉露洋村,東至規(guī)劃鎮(zhèn)中路,南至白金線,西至村莊道路,北至農田,地塊占地面積為42000平方米,地塊中心坐標:121.381091°E、28.535706°N。本地塊目前用地性質為農用地、農村宅基地,根據規(guī)劃,本地塊用地性質擬轉變?yōu)榫幼∮玫?/span>R2。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fā)《國土空間調查、規(guī)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的通知”(自然資發(fā)〔2023〕234號)用地性質為0703農村宅基地。
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本地塊采樣日期:2024年03月11日~2024年03月13日,檢測日期:2024年03月11日~2024年03月21日。共布設9個土壤點位,共采集33份土壤樣品,4份土壤現場平行樣,1組運輸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設備空白;共布設4個地下水點位,共采集地下水樣品4份地下水樣品,2份地下水現場平行樣,1組運輸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設備空白;共布設1個地表水點位,采集1份地表水樣品,1份地表水現場平行樣),1組運輸空白、設備空白和全程序空白;共布設1個底泥點位,采集1份底泥樣品,1份底泥現場平行樣,1組運輸空白、設備空白和全程序空白,平行樣數量滿足10%質控要求。對照點引用相鄰地塊-《臺州市路橋區(qū)峰江街道玉露洋村村莊規(guī)劃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浙江翠金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2月)中對照點土壤和地下水相關數據。
根據檢測報告可知,本次調查土壤和底泥樣品檢出因子包括:pH值、銅、鋅、鎳、鉻、鉛、鎘、鈹、鈷、釩、鋇、錳、汞、砷、硒、銻、總氟化物、甲基汞、石油烴(C10-C40)、二噁英類總毒性當量、2,2',3,3',4,4',5,5',6,6'-十溴二苯醚(BDE-209)。其中鋅、總鉻和氟化物檢測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篩選值,鋇、錳檢測值低于《深圳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硒檢測值低于《河北省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BDE-209檢測值低于《重慶市地方標準 場地土壤環(huán)境風險評估篩選值》(DB50/T 723-2016)中居住用地篩選值,其它檢測因子檢測值均低于《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本地塊地下水中檢出因子有:pH值、色度、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高錳酸鹽指數、溶解性固體總量、氨氮(以氮計)、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總硬度(以碳酸鈣計)、氟化物、硫酸鹽、氯化物、鐵、錳、鋁、鈉、鉻、鉛、鎘、鋇、鈷、釩、錫、砷、銻、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萘,檢測因子檢測值除常規(guī)因子(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超標外,其它檢測因子檢測值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限值和“上海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關于印發(fā)《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本地塊內地表水體中檢出因子有: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氨氮(以氮計)、總磷、總氮、石油類、硝酸鹽氮、氟化物、硫酸鹽、氯化物、銅、鎳、鉻、鋇、鈷、釩、銻、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檢測因子檢測值除總氮外均滿足《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或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標準限值和特定項目標準限值。
本地塊內水體中底泥中檢出因子有:銅、鋅、鎳、鉻、鉛、鎘、鈹、鈷、釩、鋇、錳、汞、砷、硒、銻、甲基汞、石油烴(C10-C40)、2,2',3,3',4,4',5,5',6,6'-十溴二苯醚(BDE-209),其中鋅、總鉻檢測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篩選值,鋇、錳檢測值低于《深圳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硒檢測值低于《河北省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BDE-209檢測值低于《重慶市地方標準 場地土壤環(huán)境風險評估篩選值》(DB50/T 723-2016)中居住用地篩選值,其它檢測因子檢測值均低于《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綜上所述,臺州市路橋區(qū)峰江街道玉露洋村村莊規(guī)劃白劍線以北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進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可作為居住用地R2開發(fā)利用。
三、委托單位
單位:臺州市路橋區(qū)峰江街道玉露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通訊地址:臺州市路橋區(qū)峰江街道玉露洋村
聯系電話:15888610888
郵箱:406736760@qq.com
四、地塊調查機構
單位:浙江翠金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申花路33號漢之昀商業(yè)中心1幢1201
聯系電話:15810507989
郵箱:1169923882@qq.com
公眾可以信函、傳著或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咨詢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